全心全意为你登报服务中心

在线咨询
微信

微信扫一扫

长按二维码关注微信加好友

遗失声明登报电话183-2804-3680

全国遗失登报电话

出生证明遗失声明登报模板及补办材料

发布时间:2021-06-01 16:03

遗失《出生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3、提供在登报通进行刊登的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


4、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5、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明》的,补发《出生证明》正、副页;


6、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明》正页。


7、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登报模板:


李孟X医学出生证(编号:P5100728X1,父亲:李X,母亲:李X)遗失,声明作废。


登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立即咨询客服,客服将为您一一解决!


咨询QQ:448771143  咨询电话:13880281755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

版权所有© 全心全意为你登报服务中心    蜀ICP备19003770号-1    技术支持: 创享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