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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遗失登报

发布时间:2020-03-19 15:24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登报模版:


▲李XX遗失一品金天府4幢1122室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遗失由成都澜山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购房收据,金额:1659X元,代收契税,金额9145.88元,代收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手续费、印花税等计2456.67元,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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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1、添加微信(13880281755)立即登报


登报流程:拟定内容→核算报价→选择报纸→微信付款→快递报纸


2、到红星路二段70号四川日报大厦当面办理


登报网址:http://www.cdqxq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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