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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证丢失补办

发布时间:2020-05-12 16:31

应提交以下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补发申请书;

2、遗失《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需提供原证作废公告(媒体公开)(遗失者应当于遗失后60日内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

3、《餐饮服务许可证》毁损的,需提供毁损的原证。申请资料要求:1.申报资料应分别按上述要求准备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一式二份;申请书需提供电子文档;提供原件的,再要提供复印件;2.申报资料每项文件的首页右侧贴上提示标签,标签上标示顺序号;3.由企业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或其他机构提供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4.申报资料中打印或文字填写务必写清楚、整洁,避免错别字;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不得前后矛盾;

5.凡为复印件的申报资料应清晰,与原件完全一致,并加盖企业鲜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签名;

6.申报资料中涉及外文资料(企业名称、地址除外)的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之后;

7.每份申报资料封面应加盖企业鲜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签名。

8.凡申请人申报资料时,经办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本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申办者补充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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