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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遗失登报电话
增值税发票丢失必须登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登报格式模板:北京XXX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不慎遗失已填开的北京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发票联、抵扣联)1份,发票代码:XXX,发票号码:XXXXX,声明作废。
增值税发票丢失必须登报流程:
1、添加登报微信13880281755→2、拟定内容→3、选择报刊→4、转账→5、发快递信息→6、收到报纸。
登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立即咨询客服,客服将为您一一解决!
登报电话:13880281755 微信:13880281755 QQ:44877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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