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遗失登报-全心全意为你登报服务中心


网站正在维护中,请稍后访问!

客服电话:18669027922


技术支持: 创享建站

全心全意为你登报服务中心

遗失声明登报电话183-2804-3680

全国遗失登报电话

食品流通许可证遗失登报

发布时间:2020-09-26 19:50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己废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应不再办理发放新证。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登报方式:


1、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登报全心全意”小程序;


2、选择刊登地区以及报纸;


3、填写刊登的内容,并完成订单提交;


登报模板:


XX县XXX农产品经营部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编号:SP5101XXX0023472,遗失作废。


注意事项:


1、  有问题联系客服


2、  订单提交时看是否需要报纸寄送


1、添加登报微信13880281755→2、拟定内容→3、选择报刊→4、转账→5、发快递信息→6、收到报纸。


登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立即咨询客服,客服将为您一一解决!


食品流通许可证遗失登报电话:13880281755 微信:13880281755  QQ:448771143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

版权所有© 全心全意为你登报服务中心    蜀ICP备19003770号-1    技术支持: 创享建站
该网站使用创享建站创建 立即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