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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师证丢失如何登报挂失

发布时间:2020-06-03 14:54
作者:登报易

建筑师资格证分一级注册和二级注册,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1994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08年1月8日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包含参照美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的管理标准将中国注册建筑师的审批权授予中国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更加便利于国际建筑师的互认工作。

经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用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经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用印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自考试之日起,九十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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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建筑师证遗失,证号XX1234,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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